第一次党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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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警察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阅读: 日期:2021-07-10


各分党委、党(总)支部:

现将中共河南警察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名额

中共河南警察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由15人组成,按照差额选举规定,应推荐候选人18名;纪律检查委员会由11人组成,按照差额选举规定,应推荐候选人14名。

二、候选人提名原则

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必须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原则。学院第一届党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从院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二级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中推荐;学院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构成从学院专职纪检干部、中层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中推荐。“两委”委员应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

三、推荐程序

(一)各二级基层党组织按照“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名额,在组织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在全院范围内,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推荐学院“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填好表格(附件1)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7月6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组织部(人事处)(含电子稿)。

(二)学院党委研究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

(三)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复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两委”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选举“两委”委员是党代会的主要任务之一,“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推荐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程序,确保高质量完成酝酿推荐工作。

(二)发扬党内民主。在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时,要准确把握“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以保证推荐人选的提出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和推荐的过程中,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讲党性、讲原则、讲纪律,严格执行党章及党内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凡违反党章及有关规定的,将严肃查处。

(四)确保工作进度。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酝酿推荐工作,注意时间期限,不能因局部影响整体进程。对推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组织部(人事处)进行沟通,认真研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学院党委,切实保证如期完成“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

附件:第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中共河南警察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

附  件

第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二级基层党组织:                          年     月    日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部  门

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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