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就我院2024级新生警用水壶(含水壶套)比选中标供应商项目进行校内比选采购,欢迎符合以下条件的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警察学院2024级新生警用水壶(含水壶套)比选中标供应商项目
2.比选范围:
(1)本项目预算金额85元/套,新生约1500人(据实结算),共计约127500元,潜在供应商(参选人)以采购预算价进行比选并供货,潜在供应商(参选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或高于采购人发布的采购预算价,否则其比选按无效标处理;
(2)由采购人提供样品,潜在供应商(比选申请人)报名期间须查看样品,各供应商在查看采购人提供的样品时应全面观察,可拍照留存以便全方位了解样品,因供应商未查看采购人样品或查看不仔细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方留存,作为中标供应商供货后验收的依据。
(3)重点考察潜在供应商(参选人)的比选方案,以此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及地点以中标价向新生出售,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发放数量为准。
3.比选编号:豫警院比选采购-2024-033号
4.交货期:原则上8月31日前,具体交货时间根据招生工作安排,由采购人提前通知;
5.潜在供应商(参选人)递交比选文件时须提供样品一套。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供应商(参选人)须知:
1.供应商(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缴纳税款或社保的所属时期)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可以是税局出具的税收和社保的完税证明,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税收和社保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或可以不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参选人)承诺:
1.供应商(参选人)应承诺一旦中标,按比选文件及相应的承诺签订合同,并不得转包。
2.供应商(参选人)承诺所投报的材料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不得使用假冒伪劣及不符比选要求、合同、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否则,每项次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暂定含税总价款200%的违约金。
3.质保期内服务承诺:供应商(参选人)应在质保期内对所供应的货物或服务做出明确的承诺(供应商(参选人)自报)。
4.其它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参选人)自报)。
四、比选文件免费领取信息:
比选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7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各潜在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文件须在比选之日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原件备查,供评委审核。如因供应商无法提供以上原件而造成的废标风险由供应商自负。
3.领取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河南警察学院科研楼301房间。
4.潜在供应商(比选申请人)报名期间须查看样品。
五、应答文件接受信息:
应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应答文件接受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河南警察学院科研楼322房间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河南警察学院科研楼322房间,届时请参加比选的代表准时出席。
七、本次比选信息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河南警察学院官网:http://www.hnp.edu.cn/
八、本次比选联系事项:
比选人:河南警察学院
比选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东路1号
比选人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0371-56817697
联系邮箱:cgzbk@hnp.edu.cn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河南警察学院科研楼301房间。